中会展研[2016]148 号
各有关单位:
我会自 2014 年 1 月面向展陈行业正式开展展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审工作以来,已累计审核通过近 200 家展陈设计施工企业,为规范展陈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做出了一定贡献。依据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展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审手册规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 3年,2014年初由我会展陈专家委员会及展陈工作办公室首批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即将到期。因此我会决定启动展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到期审核换发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依据《展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到期年审办法(试行)》要求于2016年12月26日前提交审核资料。
相关事宜,请联系我会展陈工作办公室:
资质申报咨询: 井昊 010-65568120/13810234353
展陈办主任: 张印平 常务副主任: 孙浩
官方网站:www.cces2006.org ;www.cceesm.org
附:《展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到期年审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