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审流程
第一章 报名
第一节 参评企业单位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及表格
1、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承诺书(附件一)
2、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报名表(附件二)
3、法人委托书(附件三)
4、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
件四)
5、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无展陈工程安全质
量事故及不良信用责任声明(附件五)
6、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展陈工程业绩列表
(附件六)
7、展陈工程企业申报资料一﹑二
第二章 缴费
第一节 参评企业根据展陈工程企业资质评审标准要求,在提交企业相关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资质评审费(一级资质评审费36000元、二级资质评审费18000元、三级资质评审费8000元)。
第三章 初审
第一节 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参评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资料不完善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第二节 初审由展陈工作办公室对参评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必达项进行审核,经全部审核通过后方能视为通过初审。
第四章 评审
第一节 初评结束后,由展陈专家委员会召开资质评审会对参评企业资料进行评审。
第二节 评审专家将从展陈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成员中选取,人数为﹙7至9﹚人。
第三节 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的内容为:审查、核实参评企业上报资料、综合打分、投票、形成评审意见等。
第四节 评审需经与会专家﹙5至7﹚人同意后,才能视为通过评审。
第五节 评审会议出具工程资质专家评审书面结论并经所有专家确认。
第六节 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将退还全部评审费用。
第五章 公示
第一节 评审结束,通过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指定网站及其他途径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二节 公示期满,展陈工作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提交展陈专家委员会审核并确认最终评审结果。
第六章 发证
第一节 《资质等级证书》加盖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公章后颁发给获得资质等级认定的企业。
第七章 付款
第一节 付款时间:申报资料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二节 付款方式:汇付,款项汇出后,需将汇款单传真至展陈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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